从十七章开始一直到二十章,是神颁布给以色列人在生活方式和行事为人方面的律例典章,要他们遵行,过圣洁的生活。因为神深知他们生活过的埃及和将要进入的迦南,这两地的居民有很多不合神心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生活。神警戒以色列人切勿随从这些邪恶可憎之事,如交鬼,行法术之类。
十七章主要说了两件事:一是只能在神选定之处献祭,也就是会幕,并且绝对禁止献祭给任何偶像。二是禁食血。祭牲流血是预表主耶稣,“将命倾倒以致于死”(赛53:12),主这样的流血,使得流出的血代表生命,为罪人的魂赎罪。因此神如此看中这血,这是神赐给我们的血,是我们的救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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